《新源縣“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檢查任務清單》第一批(審議稿)已收悉,涉及新源縣公安局牽頭的有兩處(16項、17項)經討論研究,制定以下檢查計劃:
一、易制毒化學品采取網上審批和線下車輛、倉儲、使用等情況實地檢查
1、檢查目的:為嚴格規范易制毒化學品企業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及使用等環節管理,為切實防范易制毒化學品流失、被盜、濫用等安全風險,為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經營及社會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檢查計劃。
2、檢查范圍:轄區內所有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購買、運輸、儲存、使用的企業,涵蓋企業的生產車間、儲存倉庫、運輸環節、臺賬管理部門及相關安全設施等。
3、檢查周期:日常巡查:相關從業人員每日對易制毒化學品庫房進行巡查;月度檢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隨時檢查:新源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根據各企業的購買申請,在購買之前提前到企業進行相關檢查。
4、檢查人員及職責:企業相關從業人員:負責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輕微安全問題,記錄巡查情況;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月度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隨時檢查人員:(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負責檢查企業的易制毒化學品使用情況,臺賬登記臺賬。是否符合繼續購買;年度檢查人員:(公安、市場監督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環境保護部門等工作人員):負責年度綜合檢查。
5、問題處理與整改: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向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內容、期限和要求,企業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反饋整改情況。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違規行為的企業,報應急管理部門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對機動車修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治安管理檢查
1、檢查目的:為嚴格規范機動車修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管理,切實防范機動車修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違反治安管理及社會安全風險等,為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經營及社會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檢查計劃。
2、檢查范圍:轄區內所有機動車修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涵蓋行業的生產車間、維修車間及儲存倉庫、運輸環節、臺賬管理及平臺使用相關安全設施等。
3、檢查周期:日常巡查:相關從業人員每日對機動車修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巡查;月度檢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新源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或派出所定期到企業進行相關檢查,確保相關法規制度落實到位。
4、檢查人員及職責:企業相關從業人員:負責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輕微安全問題,記錄巡查情況;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月度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或派出所民警):負責檢查企業的日常正常生產、經營和臺賬登記、平臺登記和安全防范等;年度檢查人員:(公安部門、市場監督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等工作人員):負責年度綜合檢查。
5、問題處理與整改: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能現場整改的立即現場整改,并長期堅持;對于現場無法整改的問題隱患,向企業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內容、期限和要求,企業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反饋整改情況報告,公安機關進行復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違規行為的企業,報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源縣公安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