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貫徹落實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征收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土地征收工作,壓實土地征收主體責任,嚴格依法依規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助力我區高質量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土地征收范圍
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征收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應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嚴格控制土地征收范圍和規模,嚴禁擅自擴大征地范圍。涉及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的,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二、規范土地征收程序
(一)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確需征收的,在擬土地征收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內容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
?。ǘ╅_展土地現狀調查。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擬土地征收現狀調查工作,組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主要對擬土地征收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進行調查核實,據實填寫調查表,需被調查人簽字確認。
?。ㄈ╅_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開展擬土地征收現狀調查時,同步組織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形成評估報告,對土地征收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研判,確定風險點,區分風險等級,提出化解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
(四)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應在被征地所在的鄉(鎮)和村范圍內發布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0日。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包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辦理補償登記的部門和時限、禁止事項、異議反饋渠道、申請聽證的事項等內容。
(五)依法組織聽證。征收范圍內超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并提出聽證申請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依法組織聽證,形成聽證筆錄和聽證紀要。根據聽證情況,決定是否修改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及時將修改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予以公布。
?。┺k理補償登記。擬土地征收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指定部門辦理補償登記。
?。ㄆ撸┖炗喺鞯匮a償安置協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與擬土地征收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支付方式、社會保障、安置等內容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上述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完成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土地征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土地征收申請經依法批準后,實施征地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并組織實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自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土地征收公告的內容包括:土地征收的目的、范圍、面積、征地批準文件、補償安置方案、資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騰退土地有關要求、行政救濟途徑等)。對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作出擬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三、依法保障合法權益
(一)嚴格執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在2019年12月31日前,經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已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經批準的,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2020年1月1日后,依法獲得批準的土地征收,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嚴格按照自治區制定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按照自治區制定標準執行。
?。ǘ┘訌娬鞯匮a償費用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要按時足額支付補償費,不得截留、侵占、挪用,任何組織和個人嚴禁在征地中弄虛作假、違規套取補償費。對侵害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的人員和單位,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ㄒ唬┟鞔_征收責任主體。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對依法土地征收、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等相關工作負總責,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規范征地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ǘ┳龊谜鞯匦畔⒐_工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村公示欄等渠道,及時主動公開征地信息,切實做好征地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在實施征地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能力和政務服務水平,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
?。ㄈ┘訌姍n案管理。市、縣(市、區)負責土地征收部門,按照土地征收檔案管理的要求,及時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妥善保存檔案資料。自治區加強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征地公告、征地聽證資料、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征地補償登記、因公共利益征收集體土地項目納入當地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計劃等土地征收程序性材料的審核,確保土地征收程序合法、被征地農民權益得到保障、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四)強化監督管理。對在日常工作、巡視督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中,發現土地征收工作存在征地程序環節缺失、被征地人相關權利缺失、征地檔案資料缺失等問題,應責令限期改正。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督促指導轄區縣(市、區)履行土地征收主體責任,針對土地征收存在的問題。自治區將按照建設用地審批“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進一步嚴格土地征收項目審查標準,加大抽查力度,對問題多、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報;對因整改不到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暫停該市、縣(市、區)涉及征收的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ㄎ澹┘哟笮麄髁Χ取8鞯匾訌娦麄鞴ぷ?,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強宣傳,通過出動執法宣傳車、設置法律咨詢臺、向群眾發放土地方面法律法規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展覽板報、現場解答群眾咨詢等方式統一集中宣傳,讓社會各界和基層干部群眾知法懂法學法用法,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2022年6月15日